休学/复学

休学

一般休学
  • ① 事由:因疾病、家事、其他不得已的事由无法续集学业
  • ② 期限:2个学期(1年)以内(※新生需完成第一学期课程后方可申请休学)
  • ③ 备齐资料
    - 1份休学申请书(由指导教授、系主任(院长)签字认可的休学申请书,还要经所在专科大学院长确认后提交)
    - 疾病:4周以上医生诊断书
  • ④ 提交期限:每学期授课天数未满1/3之前(但,授课天数超过1/3后,因疾病等不得已的事由需要休学时,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 授课天数超过1/3,但因疾病等不得已的时候需要休学时,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
入伍休学
  • ① 事由:为履行服兵役义务而入伍
  • ② 期限:服兵役期间
  • ③ 备齐资料
    - 1份休学申请书
    -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
休学流程
  • - 休学申请书需由本人、监护人、指导教授、系主任签字认可,并由所在专科大学院长确认后提交至大学总部1楼学士管理科(但,附入伍通知书的情况,可省略所在专科大学院长的确认)
注意事项
  • ① 入伍后,因重大错误被采取回乡措施的休学生,应立即办理复学手续或变更为一般休学
  • ② 上课天数达到3/4之后,因入伍需休学的学生,首先应填写成绩处理认可申请书,然后参加由各科目教授安排实施的提前考试,获得成绩。

复学

复学时期复学)
复学学期开课1周前(入伍后被采取回乡措施的,应立即
备齐资料
1份复学申请(入伍休学生提交转业证复印件或居民登记手写本(记载服兵役事项))
流程
  • ① 复学生应在相应学期内通过“综合信息系统→学士服务→休复学管理”进行复学申请
  • ② 复学学期不吻合的学生、早期复学的学生请访问大学总部1楼学士管理科进行咨询后,提交复学申请书及相关资料
注意事项
  • ① 开学后复学的学生自复学日起认可其出勤(复学前缺课视为旷课,且做出勤减分处理)
  • ② 超过复学期限未复学的,将采取开除学籍的处分
  • ③ 预备役学生必须向预备役大队(大学总部3楼)提交预备役队员申请书
  • ④ 复学后,应进行选课申请,且缴纳学费